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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纠纷|借房不还被拍卖,法院判决借房人赔偿

2024-02-22 16:29:30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119

房产纠纷|借房不还被拍卖,判决借房人赔偿

案情简介

2010年,李四因申请贷款需要跟张三借房,张三同意把自住的房子借给李四。双方签了一套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的房屋买卖合同版,房子过户登记到李四名下。李四贷款逾期未还,银行起诉并胜诉。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,法院裁定拍卖李四名下跟张三借得的房子。


案件结果:

李四按房屋拍卖成交价向张三赔偿损失。

 

案件关键信息抓取:

1、房子是谁的?是张三从开发商处买来的,买来后登记在张三名下。

2、房产证怎么登记的?原来登记在张三名下,2010年转移登记到李四名下。登记转移动因:买卖。

3、李四有无支付购房款?未支付。

4、房子谁在住?开发商交房后一直由张三和家人居住,李四未居住使用。

5、争议焦点?银行、法院,都认房子是李四的,张三认为房子是自己的。

 

案件办理经过:

1、电话咨询、面谈委托:房子住得好好的,突然收到法院执行人员上门贴的告示,要拍卖自己的房子,并且要求腾房,张三非常着急。多方联系朋友四处打听,最后通过互联网查询到祝律师团队。经过电话沟通,张三对祝律师团队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很认可,信任祝律师团队能够帮助解决问题,于是面谈并直接决定委托。

2、全面分析、方案择优:接受委托后,围绕张三的核心诉求和想法,针对案件实际情况、争议事实、客观证据,并结合法律规定以及诉讼程序,围绕“保房”还是“索赔”两大方向,区别分析两个路径的胜败概率、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,以及预期取得的案件结果。包括不同诉讼方向对张三居住使用房屋、正常生活带来的影响。

3、及时高效、细致周到:诉讼方案落定,祝律师团队即刻着手准备案件材料,高效完成诉讼所需的全套资料,包括执行异议申请书、复议申请、起诉状、财产保全申请书、上诉状、证据材料等等,第一时间递交执行局和法院。解决方案覆盖执行法院异议裁定、中院复议撤销裁定、重新审查异议、异议之诉一审、二审、合同纠纷等六个程序,祝律师团队全流程提供代理服务。

4、判决赔偿、终得胜诉:张三长达数年的维权之路,随着第六审程序的结束,借房合同纠判决的下发,终得盖棺定论。李四作为借房人,应按房子拍卖成交价向张三赔偿。祝律师团队顺利完成张三委托交办的事项,数年里持续为张三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服务,取得胜诉判决的时刻,亦非常激动、倍感欣慰。

 

以上文章,系祝律师团队根据前述亲办案例进行的总结和分享,基于个案取得的个性化结果,仅供参考。如有类案需细致交流,欢迎通过后附方式进行联系。

 

联系律师:

    电话(微信同号):13751017258 祝祥霞律师

    律所名称: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

    律所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2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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